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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在常驻地举办的会议、比赛或竞赛、培训、学习、进修的(以下简称任务),确需就近住宿的,相关费用如何报销?

 

回答

(1)举办单位在任务通知中明确统一安排住宿且费用自理的,住宿费凭票据实报销;举办单位未统一安排住宿的,或由于公共交通不便、日程安排紧凑等原因确需就近住宿的,报销时应在网报单“报销情况说明”栏内注明实际情况,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同意,住宿费按学校差旅费规定在常驻地的住宿费定额标准范围内凭票报销。

(2)举办单位不负担伙食费用的,凭有效证明可计发伙食补助费;举办单位负担了正餐(不含早餐),伙食补助费按40元每餐核减。

(3)任务期间的市内交通费可凭票据实报销,不计发市内交通补助费。